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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營利事業96年度之銷貨於97年度發生退回,其銷貨退回因所屬會計年度不同,應列為次年(97年)度銷貨退回處理。至於該退回之商品如確實因有瑕疵無法修復再出售而須予廢棄時,得於報經所轄稽徵機關核備後,列為當年度損失;但廢品如有變價收入時,應作為收益申報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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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詮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 國家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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