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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核釋,自即日起,看體育團體舉辦的體育比賽的門票,免徵營業稅,如果回饋給觀眾,有近5%降價空間。以職棒每張門票300元為例,可省14元。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免稅有一個前題條件,必須經由主管機關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認可的體育團體,屬於非營利組織的教育文化機構,舉辦體育比賽活動的門票,才可免徵營業稅。

 賦稅署2組官員表示,依據體委會統計,各種體育比賽活動門票,1年繳營業稅2,000萬元,其中應以職棒為大宗。未來免稅後,國庫1年稅收損失2,000萬元。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所收取的門票收入,屬教育文化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又收取的報名費,也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也不用繳稅。

 職棒是非營利組織嗎?財政部主祕盧貞秀表示,這是主管機關認定的權責,財政部尊重主管機關的解釋。

 目前職棒門票約300元,營業稅課徵14多元,免稅之後,可以回饋給觀眾。至於國外職業團體來台比賽,例如最近要舉辦的中韓職棒冠軍賽,其門票是否也可以免稅?官員表示,通常這種比賽都是透過國內體育團體邀請、舉辦,也一樣免稅。

 此外,表演藝術的門票,官員表示,依據文化藝術獎勵條例的規定,經文建會認可的藝術體體,屬於教育文化機構,其票門也是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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