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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玉珍】 2009.01.13 02:23 am


每年1月是各公司申報上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的時間,許多人又要開始為繳稅傷腦筋,想要少繳稅,最簡單的原則就是降低課稅所得、提高扣除額和免稅額。

降低所得方面,大概沒有人願意被減薪,或是買賣股票、房地產老是不賺錢。所以,在降低所得方面,一定要懂得賺不用課稅的錢,或是課較少稅的錢。

目前免課所得稅的項目,包括出售股票(員工分紅等股票另有最低稅負的問題);出售土地的獲利;利息27萬元以下;版稅、稿費、演講等所得在18萬元以下等,如果想要賺錢,又不想繳稅,專心賺這些錢就對了。

如果只能賺薪水等所得,或是上述的定額免稅所得還是太多,又不想繳太多稅,就要想辦法分散所得了。

分散所得年度 比較有利

一般來說,在上一年度12月取得的所得,只要給付的單位願意配合,可以留到下個年度再申報,因此,可以利用這段申報各類所得的「灰色時間」,將部分所得分散至下一年度。可以要求給付所得的公司或出版社,延後至下一個年度才申報所得扣繳憑單,如此一來本年度要繳的稅就可以少一點了。

不過,若可預見下年度的所得還是不少,例如可望升官加薪,或有其他的收入,就要衡量一下延後所得至下一年才繳稅,是否會較為有利。

可以分散在不同的年度的所得,包括賣房子的所得、稿費、版稅或其他兼差、打工所得等。

舉例來說,年底賣房子,房屋部分要繳財產交易所得稅,眼看當年薪水等所得不少,加上售屋所得後,一定會墊高當年所得稅,就可以把出售房屋的簽約日期延後至下一年度,緩和一下當年繳稅的壓力。

分散所得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把部分的所得分到親戚朋友等可靠人士名下,可以降低自己的課稅所得,不過要留意不要做得太過火,以免被國稅局查到,「偷雞不著蝕把米」。

移轉他人名下 別太超過

會計師指出,比較值得利用親友名義來分散所得節稅的人,以擁有大量未上市櫃股票的公司老闆或大股東居多,因為在推動公司股票上市之前,要先分散股票,以符合股票公開發行的目的,把老闆或大股東持有公司股票的比率降低至證管單位要求的標準,這個時候就可以順便做節稅規劃,降低持股比率,可以同時降低獲配股利,減少繳稅的股利所得。

雖然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大部分公司發配股利時,連帶要發配給股東可扣抵稅額,不過,對適用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40%的公司老闆或大股東來說,獲配可扣抵稅額,絕對比不上繳稅額,因此分散股票散到親友名下,較可降低繳稅額。

97年度結婚或離婚的民眾,也可以利用這段「緩衝期」節稅。稅法規定,夫妻要合併報稅,但在結婚和離婚年度都可以主張分開報稅,由於合併報稅後,所得增加,適用的稅率級距會跟著提高,有不少民眾便利用假離婚的方式來避稅,雖然可以避稅,但千萬不要弄假成真,以免壞了夫妻的感情。 (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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