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某公司會計吳小姐問:公司因財務調度的關係,每月給付給員工薪資係採分次發放,應如何辦理薪資扣繳?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無論營利事業每月分次或一次給付員工薪資,仍應按每月薪資給付的「總額」辦理扣繳,並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或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取6%,二者擇一辦理。

採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者,應按薪資受領人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適用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規定,就其有無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及全月薪資數額,分別按表列應扣稅額,扣取稅款。薪資受領人不依規定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6%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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