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於「給付」薪資時,應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所稱給付時,依同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規定,係指實際給付、轉帳給付或匯撥給付之時。
公司給付員工薪資,若屬預付,以借支方式列帳,則預付時不用扣繳稅款,但該員工薪資屆期時,即應予以沖正,並依規定扣繳率扣繳稅款,如屆期未予沖正並扣繳稅款,稽徵機關將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除責令賠繳稅款外,另處1倍至3倍罰鍰;另年度結束時,公司採權責基礎制,將應付員工之薪資及獎金以應付費用列帳而尚未轉入該員工帳戶者,既尚未給付,則免扣繳稅款,於實際給付時再辦理扣繳稅款即可。
扣繳義務人應注意相關扣繳規定,以免因漏未扣繳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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