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君來電詢問,被繼承人遺有未上市、未上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應以何價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遺產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次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8條及第29條規定,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應以繼承開始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如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其契約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或登錄為興櫃股票者,於其契約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至開始櫃檯買賣前,應依該項證券之承銷價格或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認購之價格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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