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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表示,行政院核定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將於 4月13日起實施,未來公司辦理登記,或獨資、合夥商號辦理商業登記後,將不必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與管理將分離,可有效杜絕地下經濟的發展。
配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所需修正相關法律,已於今年1月21日完成修法程序。經行政院 3月12日核定,將正式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
高靜遠說,廢止該制度可簡化企業申設流程,未來事業申設流程因減少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程序,時程可大幅縮短,依世銀「2009經商環境評比」,可縮短7天,提升經商容易度,及強化國家競爭力。
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業者或任何人可上網查詢最新登記資料。至於各需用單位亦可透過e政府共通平台擷取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方式處理,以資料庫分享機制,加強橫向聯繫。
工商時報 【侯雅燕/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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