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各期核定虧損者,應將各該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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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以贈與論,其資金應課徵贈與稅。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以該不動產價值核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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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有民眾詢問,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舉辦抽獎活動,中獎者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是否就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義務人該如何辦理扣繳才不會造成短扣呢?
該局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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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邱局長表示,上述有收費之娛樂活動,均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可透過地方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娛樂稅,並可自行列印稅單繳納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娛樂設施提供者即為娛樂稅代徵人,娛樂稅代徵人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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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所有權,如該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應由土地新所有權人於101年9月22日(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該局並表示,繼承人常誤以為因繼承而取得土地,新所有權人戶籍登記仍設於該地,且土地用途均未變更,可以繼續沿用被繼承人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往往在收到地價稅單時才發現,卻因已超過法定申請期限而喪失當年度享受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權利。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因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率不同,應繳納之地價稅額相差五倍之多,為了節稅,繼承人應儘速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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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200萬元以上,得轉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該欠稅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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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債權人為保全債權,自行拍賣或變賣債務人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設定動產抵押之抵押物或設定動產質權之質押物,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規定之銷售貨物行為,應依同法第32條規定開立銷售憑證交付買受人。債權人拍賣抵押物或質押物以抵償其債務,係屬原所有權人銷售貨物之行為,該抵押物或質押物之原所有權人為營業人者,債權人應於收到買受人支付之價金時,通知原所有權人開立銷售憑證交付債權人作為進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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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有業者委外銷售商品時,未依規定給予他人憑證,因銷售金額高達數千萬元,經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之規定處以1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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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於2月17日發布解釋令,核釋臺灣地區執行業務者以事務所型態於大陸地區執行業務,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所繳納之「企業所得稅」,得自其個人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中扣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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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應開立免稅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誤開立為應稅發票時,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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