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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員工出差之旅費支出,應提示與營業有關之證明,該項證明係指載明出差期間逐日前往地點、訪談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如未能提出上述各項證明文件,其旅費支出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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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詮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 國家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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