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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表示:關於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自民國98年起調整收費為:每查調一債務人一種資料,須繳費新台幣貳佰伍拾元整。全省各地之稅捐處及國稅局皆可受理,請民眾就近辦理。本局特別強調,前項申請查調作業,請持新式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及司法機關之執行名義正、影本臨櫃辦理,不受理通訊方式辦理,並請債權人提供債務人之身分證號碼俾以辦理。另自民國98年10月29日起調降收費為: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財產或其一個年度所得資料,分別須繳納服務費新台幣250元;申請查調同一位債務人二個以上年度所得資料者,依每一年度分別收取服務費,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800-66-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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