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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多為雙薪家庭,民眾早出晚歸平時家中又無人代為受領郵件,回到家如發現信箱內或門首黏貼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時,應儘速前往郵局領取郵件,因它可能是稅捐機關寄發之稅單,切勿不予理會。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可能會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表示沒有收到稅單,即可免除逾繳納期限遭加徵滯納金之責任,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郵寄至民眾之住居所,倘民眾因事不在且家中無人代收稅單,郵局應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門首,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信箱內,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民眾未予領取時得將稅單寄存於郵局,而完成法定之送達程序;因此,呼籲納稅人如在自家門首、信箱看到郵局所發之送達通知書,請儘速前往領取依限繳納,以免逾繳納期限遭加徵滯納金,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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