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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代收代付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是否應另再開立統一發票?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該所舉例說明:A公司員工張君委託A公司代為購買電腦一部,A公司即向B公司購買電腦並交付張君,張君將價金交給A公司,再由A公司轉支付予B公司,完成交易。
至於開立統一發票,因A公司收取轉付間無差額,得直接由B公司開立買受人為張君二聯式統一發票交付A公司,A公司得將該發票直接交付張君,免另開統一發票,節省稅務人力成本。
【2011/05/09 經濟日報】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該所舉例說明:A公司員工張君委託A公司代為購買電腦一部,A公司即向B公司購買電腦並交付張君,張君將價金交給A公司,再由A公司轉支付予B公司,完成交易。
至於開立統一發票,因A公司收取轉付間無差額,得直接由B公司開立買受人為張君二聯式統一發票交付A公司,A公司得將該發票直接交付張君,免另開統一發票,節省稅務人力成本。
【2011/05/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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