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在98年1月調降後,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提出「對奢侈品課徵特種銷售稅」作為配套,賦稅署及經濟日報日前特地邀請財政專家學者,針對「奢侈性消費課稅」之可行性進行研討,並以其他國家實施奢侈稅經驗做為我國稅制參考。
主辦單位:賦稅署、經濟日報
主持人:張正(經濟日報副總編輯)
與談人:
黃耀輝(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
李顯峰(臺大經濟系教授)
楊子菡(臺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羅能清(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學院院長)
紀錄:記者吳碧娥
攝影:記者高彬原
為因應當前國內與國際經濟發展情勢,促進我國賦稅制度的合理性與公平性,行政院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結合產官學各界菁英,研議稅制改革方案,賦改會並提出「對奢侈品課徵特種銷售稅」等建議,財政部因此委託學者專家針對「奢侈消費之課稅」進行研究,探討主要國家課徵奢侈稅的情形、開徵奢侈稅可能的影響以及可行的實施方式。
事實上,這不是台灣第一次討論奢侈稅開徵的可能性,早在92年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研議貨物稅改革時,即有學者曾經提出奢侈稅的概念。當時學者主張,基於政府財政收入,以及宣示增進稅制公平等因素考量,應對特定高級娛樂與消費品課徵「特種銷售稅」,根據92年財政改革委員會委託研究建議,可考慮對高級娛樂與消費品課徵「特種銷售稅」,課稅對象包括高爾夫球具、遊艇、單價150萬元以上的高級汽車、250c.c.以上重型機車,並建議列入貨物稅的中期改革方案,只是到最後並未列入財政改革委員會的決議中。
抓大放小 降低產業衝擊
臺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楊子菡認為,近年來全球社會發展呈現M型化,所得分配不均程度日益升高,而各國政府為促進產業發展、爭取國內外投資,經常使用租稅優惠作為政策工具,導致租稅負擔與所得(租稅負擔能力)間的不對稱,也引起社會大眾對租稅公義的質疑聲浪。為使現有稅制能在經濟發展與租稅公平間求取平衡,以提高社會大眾對稅制依循的認同,課徵奢侈稅不失為稅制改革可行的方式之一,但學者也強調,若要開徵奢侈稅,也要對於可能發生的正負面效果、實施方式與時機,經過仔細評估。
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建議,財政部在鎖定課稅範圍時,要秉持「抓大放小」原則,只課金字塔頂端5%或1%以內的人,只要選對課稅對象,對經濟產業衝擊小,大多數人也會支持。98年1月調降遺產與贈與稅率,是對有錢人的減稅政策,現在從奢侈稅上要回來也不為過。
以韓國為例,奢侈稅的稅收占國稅收入5%,台灣則粗估可貢獻約850億元稅收,即使把稅收目標訂在300億元,對國庫而言都不無小補,而且意義很大。
臺大經濟系教授李顯峰指出,課徵奢侈稅必須要與整體稅制配合,所得分配、銷售結構都要顧慮,奢侈品的種類也要考量。選擇課稅的項目時,要注意對於奢侈品生產者的衝擊,以及是否會透過租稅轉嫁機制而對供需關係產生嚴重影響。
楊子菡解釋,賦改會的版本是「課徵特種銷售稅」,提出來的稅制建議不會只有一種稅制,而「奢侈稅」只是一種概念,用什麼樣形式課徵還不一定,可納入現有的稅制,不見得要大費周章建立新的稅制,可利用現行的貨物稅中,增加新的課徵產品項目即可。
楊子菡認為,台灣若要開徵奢侈稅,有幾項課徵的可能性,像是豪宅、遊艇、汽車和私人飛機。若要對豪宅課奢侈稅,可以在買賣交易時一次課稅,也可以在豪宅居住服務、持續享用期間,持續性每年課稅,也有人建議在豪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中加成處理,這樣稅基想跑都跑不掉。
景氣復甦 推行最好時機
楊子菡說,金融海嘯發生期間,就連有錢人的財富也不穩定,現在景氣開始復甦,有錢人的財富開始回升時,若要開徵奢侈稅是好時機。但若進入實質討論課稅的階段,奢侈稅的課徵項目和課徵標準,認定上的爭議和困難最大。不過,課徵奢侈稅的好處是95%民眾都不受影響,社會共識度也會高。但很多民眾心裡仍會有疑惑:「真的課得到有錢人嗎?」「會不會課到我?」財政部務必要讓民眾有時間了解,充分溝通後才能開徵。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學院院長羅能清也呼籲,賦改會提出開徵奢侈稅,和遺贈稅調降有關,可以算是調降遺贈稅的配套措施,因此若要課奢侈稅,要趁現在遺贈稅議題還正在熱頭中,推出時機正好,否則等到遺贈稅調降的熱頭一過才推出,會遇到更大的阻力。
賦改會也曾經考量過將精品納入課稅範圍,但是精品很難定義,參考其他國家經驗,有部分國家並不對精品課奢侈稅有其因素,例如像是音響價差很大,幾乎所有商品都存在「高檔貨」,要定義精品的課稅標準可說很困難。
不過,楊子菡也強調,有些消費項目被公認為是高所得者才會消費,若因稽徵困難就被排除在外,可能會引發社會不良觀感。財政部應逐步研究改善稽徵的方式,不要隨便放棄課徵。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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